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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中竞价交易算法
  • 浏览次数:3856     日期:2017-03-25

集中竞价交易算法


集中竞价交易是所有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电量、电价等信息,电力交易平台根据规则统一进行市场出清(按照统一出清价格或根据双方申报价格确定),经安全校核后形成交易结果;可根据需要分成峰、平、谷段电量或更细时间段电量分别进行集中竞价。

集中竞价交易出清计算流程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一、边际电价法计算流程

1.对市场主体报价进行折算。根据交易公告,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申报的购电价格、售电价格,考虑输配电价、网损和政府基金后折算到同一个交易关口,形成折算后的购电方和售电方报价。

2.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由高到低排序形成买方申报曲线,价格相同时按其申报电量的比例分配成交电量。

3.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形成卖方申报曲线,原则上价格相同时按照申报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排序,申报时间相同时再按照节能环保指标排序,当以上条件均相同时,按其申报电量的比例分配成交电量。

4.所有成交电量均采用统一价格进行出清,称为边际出清价格,该价格的确定方法为:

(1)当买方申报曲线与卖方申报曲线有交叉,交叉点对应的价格为边际出清价格;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低于边际出清价格的售电方申报电量,以及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高于边际出清价格的购电方申报电量均成交;如果等于边际出清价格的购电方申报电量与售电方申报电量不相等,按照较小的申报电量成交。

(2)当买方申报曲线与卖方申报曲线没有交叉,且买方报价始终大于卖方报价时,成交总电量为购电方与售电方申报总电量的较小者,边际出清价格根据成交电量中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的最大值与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的最小值之间一定比例确定。

(3)当买方申报曲线与卖方申报曲线没有交叉,且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始终小于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时,没有成交电量。

5.根据边际出清价格,根据交易关口,考虑输配电价、网损和政府基金后形成购电出清价格和售电出清价格。

二、报价撮合法计算流程

1.对市场主体报价进行折算。根据交易公告,将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电网企业申报的购电价格、售电价格,考虑输配电价、网损和政府基金后折算到同一个交易关口,形成折算后的购电方和售电方报价。

2.根据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和售电方报价,先将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的最高值与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的最低值进行比较,若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高于或等于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则匹配成交,成交价格为配对双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或根据两者的一定比例确定),成交电量为买方与卖方申报电量的较小值,由此确定交易对象、成交电量、执行时间等合同要素;再在剩余未匹配的买卖申报中,按以上同样的方法进行交易匹配,直到所有申报购电量(或售电量)均已成交或折算后的购电方报价的最高值低于折算后的售电方报价的最低值为止。

3.对于折算后的报价相同的购电申报和报价相同的售电申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优先顺序:

(1)申报时间早者优先成交;

(2)当申报时间相同时,节能环保指标优者优先成交;

(3)当以上条件均相同时,按其申报电量的比例分配成交电量。

4.针对每一个交易对的成交价格及交易关口,考虑输配电价、网损和政府基金后折算出每一个交易对双方的购电价格和售电价格。

5.对于未批复输配电价地区,可采用价差传导方式组织交易,将售电方申报价差由高到低排序,购电方申报价差由低到高排序,形成竞价交易价差对(售电方申报价差-购电方申报价差)。价差对为正时,价差对大者优先成交;价差对为零时,按申报电量比例确定成交电量;否则,不能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