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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
  • 浏览次数:3293     日期:2017-03-23

关于公布2017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


鲁经信电力〔2017〕117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电力市场建设工作部署, 我委组织各市以负面清单模式进行了用户申报和审核,并按照技改资金投入、纳税贡献等指标进行了排序,结合今年省内交易电量新增额度,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于3月9日-3月15日在山东经信网进行了公示。现将各市提报的符合入选条件的原有用户及新增用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省内市场的用户今年全电量参与交易,附件中公布的2016年实际用电量仅作为交易参考。直接参与交易的用户(即未由售电公司代理),要认真做好用电需求预测,充分考虑下半年我省中长期交易规则出台后按月偏差考核的相关要求,安排下半年的分月电量,降低交易风险。

二、其他年初申报的用户,待华北联络线跨区交易电量确定后或年内其他新投产线路交易电量确定后,依排序分批次进入市场参与交易。

三、参与银东直流和锡盟特高压跨区交易的用户,原则上今年年内不再调整。建立跨省区交易用户余缺电量考核机制,对于年度实际用电量小于申报电量、偏差超过10%的用户,下一年度由跨区交易调整至省内交易,且两年内不得再参与跨区交易。参与跨区交易的用户电量以北京交易中心发布的正式交易公告为准。

四、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指导企业吃准吃透相关规则,正确认识各类市场现象并科学决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交易对象。

五、各新增交易用户应在4月5日前按有关规定抓紧到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办理市场成员注册手续,注册有关要求请关注网址:pmos.sd.sgcc.com.cn(需IE8浏览器)的通知。具体交易事项按照鲁经信电力〔2017〕93号文件和鲁监能市场〔2017〕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鼓励各交易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等开展需求侧管理,提高科学用电、负荷预测水平,为全面参与市场奠定基础。

市场交易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  1.2017年省内市场交易用户名单(老用户)

                   2.2017年省内市场交易用户名单(新用户)

                   3.2017年银东直流跨区交易用户名单

                   4.2017年锡盟特高压跨区交易用户名单

附件下载:  关于公布2017 年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名单的通知.pdf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