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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环保电价申报执行程序的通知
  • 浏览次数:5031     日期:2019-03-08

山东省物价局

关于完善环保电价申报执行程序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8〕101号

各市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深入推进价格“放管服”改革,发挥价格杠杆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后环保电价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59号)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环保电价申请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鲁价格一发〔2018〕59号文件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报《企业环保电价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物价局。省局根据上报情况,函告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执行环保电价。

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市留存归档,以备抽查。后经发现企业申报资料不实的,扣减已经下达的环保电价补贴。

二、本通知印发前,已经申报但尚未批复环保电价的机组,请有关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补充上报《企业环保电价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省物价局。

附件:企业环保电价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点击下载.doc

 

 

山东省物价局

2018年8月2日


附件

企业环保电价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机组编号

装机容量(万千瓦)

环保设施

环保设施

通过验收时间

申报材料

是否齐全

审核意见

机组并网时间

机组上网电价

批复文号

1

XXXX公司

1

15

脱硫

XXXXXX

同意

XXXXXX

鲁价格一发[XXXX]X

2

XXXX公司

1

15

脱硝

XXXXXX

同意

XXXXXX

鲁价格一发[XXXX]X

3

XXXX公司

1

15

除尘

XXXXXX

不同意

XXXXXX

鲁价格一发[XXXX]X

4

XXXX公司

1

15

超低

XXXXXX

不同意

XXXXXX

鲁价格一发[XXXX]X










备注: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或“否”。

      2.审核意见:填写“同意”或“不同意